什麼東西可以申請專利?會不會過又是另一回事?超白話文解釋給你聽

稍微筆記一下專利的最基本概念:哪些東西可以申請專利,並要符合什麼樣的條件(專利三要件)才能通過專利審查。

什麼東西可以申請專利

美國:凡人造之物皆可專利

美國現行的專利制度是只要是人工的物品都可以專利。只要是人為創造的物品、方法等等,就算是基改生物、發現生物基因(單純發現不行)的新性質或利用方法皆可以。

台灣:比起記什麼可以,不如記什麼不行

台灣實務上,以下幾個是不能申請專利的。

  • 新品種動植物(微生物除外)
  • 人類或動物疾病之診斷、治療或外科手術方法
  • 科學原理或數學定理本身
  • 完全人為、智力下的規則
  • 美術、文學、音樂等「人類的精神創作」(著作權保護範圍)
  • 妨礙公共秩序和善良風俗
  • 需要高度熟練度、技巧,該領域的專業人士也無法輕易重複實施

切記,能申請不等於會過。

另外要記住,申請歸申請,通過歸通過,要申請都沒問題,但會不會過完全是另外一回事。

發明要符合「專利三要素」才會通過專利審查。

專利三要件

所謂專利三要件,包含了「有用性」、「新穎性」、「進步性」

有用性

有用性就是「產業利用性」,說詳細點是「可重複實施的產業應用價值」大部分發明都會通過。

如果不符合有用性,大部分都是因為現有的科技技術沒有辦法實際做出來。

新穎性

新穎性一般又指「未公開原則」,即該發明從來沒有被公開過。

亦或者是和先前的技術(習知技術)相比有一點不同(專利上),就有新穎性。

但只要你的技術特徵與現有的一份文獻(Prior Art)完全相同,就失去新穎性。

另外要注意,新穎性的比對只能一對一,也就是一份文件對一份文件。

進步性

進步性是專利能不能過最大的攻防,據說專利審查不通過的發明,有八成是不符合進步性。

中文的「進步性」一詞很容易讓人搞混,會讓人覺得是,一定要「更好」才符合進步性。

但其實進步性是指,「非能輕易想到的」。說得更完整點就是「熟悉該技術領域的人也不容易想到的方法」。跟新發明是不是跑更快、飛更遠、更堅固耐用等「更好」的性能、性質沒有關係。

或是先前技術有沒有「暗示」該方法,如果有就不符合進步性。

亦或者,像是列舉出新發明有「先前技術沒有辦法輕易達成的功能」,如果有就具有進步性。

有個很有趣的輔助判斷方法——用市場反應間接證明。只要上市後拿到一定銷售成績,且是因為該發明而大賣,便可以間接證明其為「不容易想到的」。

進步性的比對可以「多對一」,也就是用多個現有技術來挑戰新發明「是能輕易想到的。」

結論:專利申請簡單,但跟過不過是兩回事。最大的攻防在「進步性」

以上就是最最基本的專利概念啦。

基本上絕大部分發明都可以申請專利,但過不過就要看符不符合專利三要件。

其中主要戰場就是「進步性」的解釋,可以說是非常主觀也很看運氣,就看你有沒有辦法說服審查委員「這不是可以輕易想到的」。

更詳細的相關內容,以後再來筆記—如果有下一篇的話w

參考資料

《專利・就是科技競爭力》廖和信 著,天下文化,2003年

這是篇好文分享給朋友!

標籤:

文章發佈日期:

留言

發佈留言

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。 必填欄位標示為 *